1.什么是離岸公司

離岸公司是指并不在注冊地進行實質業務的公司。銀行有時也被稱為非居民公司。近年來,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多數為島國)紛紛以法律手段制訂并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法區。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法區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離岸公司與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區別在稅收上。與通常使用的按營業額或利潤征收稅款的做法不同,離岸法區的政府只向離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費,不再征收任何稅款。而且幾乎所有的離岸法區均明文規定: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享有保密權利。而"離岸"的含義是指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法區,但投資人不用親臨當地,其業務運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開展。
2.離岸公司股份如何轉讓

記名股份持有人簽署股份轉讓文件,董事簽發新股票并更新股東登記冊。股份轉讓也可以以董事認為合適的方式進行轉讓。有些國家和地區法律只允許公司派發記名股份。
無記名股份可以以遞交股票形式轉讓,新股東需要通知董事更新股東登記冊。
3.離岸公司董事變更由誰決定

首任董事由簽署公司組織大綱與章程的簽署人(法定注冊代理人)任命。下任董事由股東或董事推選,董事的任期由股東或董事任命。董事的空缺可由股東決定填補或由董事(如只有一人)或董事會余下董事的大多數推選。